我三伯父三伯母膝下有四子,在我关于童年的回忆中,这个由一老四青五对夫妻组成、儿孙满堂的大家庭,热热闹闹,吵吵嚷嚷,形同繁忙而快乐的乡村天堂,在这样的地方过个春节,简直再合适不过了。十多年前,他们分家之后,我第一次去探望伯父伯母,那种全然不同的伦理气象和生活细节,实在令我倍感别扭和凄凉。但是身处其中的公婆、儿媳以及孙子们,早已各得其所,活出另一种滋味了。
其实哪里还容得我替三伯父三伯母感叹?他们是有意地分家,我家从三个儿女陆续远游求学那天起,也早已无意地分家了。按法规算,我所说的这个“我家”早已不存在,倒是我三四岁的侄子和外甥女“我家你家”的,算得门儿清——今天,我们竟形成了四户家庭,户均2.25人。
传统的大家庭模式逐渐瓦解,小家庭模式正兴起。从1990年到2000年,中国的家庭户数从2.77亿上升到3.51亿,增长27%,远远高于同期人口的增幅11.66%。与家庭户数增多同时发生的是户均人数的减少。1982年,户均人数为4.41,1990年减少到3.96,2000年更减到3.44,二十年间减少近一人之多——四世同堂只在书中得见,三人户已经成为中国家庭的主流。“大家风范”荡然无存,处处都是“小家子气”。
一家之中,几墙之隔,传统文化与西式文化便在这里拉锯、攻防、进退。三房两厅、90平米、小户型、单身公寓……看似有意无意的设计,看似柴米油盐的舞台,不料又是农业文明的家庭伦理与工业文明的家庭契约的战场,上演的是波澜壮阔、荡气回肠的史诗。
《礼记》论建筑:“宗庙为先,厩库为次,居室为后。”这是提纲挈领。历朝历代政府也坚持为住宅形制作出详尽的规定:“度九尺之筵,东西九筵,南北七筵,堂崇一筵,五室,凡室二筵”。因为建筑形式体现、约束并形成这个社会的“礼”。“夫礼者,所以定亲疏、决嫌疑、别同异、明是非也”,最后也便有了以“内外有别”、“尊卑有序”为特征的中国传统住宅。传统关于妻子的称谓,雅如“内子”,俗如“堂客”,无不带有浓厚的建筑学痕迹吧。
传统的家庭伦理以“分家”为形式,以新式的城市住宅为形式,被分割、压缩到最小的单位:夫妻或夫妻加上一个未成年孩子的小家。在夫妻或夫妻与孩子之外的空间,“伦理”一天天败退,“契约”早已兵临城下。
离家百米之外就不用多说了,那完全是一个冷酷而高效的契约社会。我这一代的兄弟姐妹,一年晤面一两次,短短时间里要兄仁弟悌并不难,但平日里天各一方,不在同一个屋檐下,谈何同气连枝?
稍近处,比如说,走出门去,看见的不是父母和兄弟而是邻居。邻里之间的相处,是建立在房产证划定的界限之上的。即便是门内的空间,传统伦理也受到压制,家庭重心全面向子代转移,哪里还轮得到“父为子纲”?而孩子一旦过了法律规定的抚养监护年限,搬出去成一个新家,原有的家庭伦理关系就会大大松动。中国的传统社会伦理便相当于一个家庭伦理的放大版,家庭变了,社会也就跟着变。
别忘了,我们还有更过分的,那就是无室无厅的、荡荡然一间通透的、可爱但没有任何伦理关系可言的单身公寓。若说小家子气,这是够小家子气了。